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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歇是一副淡然神色说出这些话的,活像在念经,老板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被夸了。

别说历经世事的酒楼老板,就连隔壁桌来蹭水喝的三岁小孩都能听出这话说的多敷衍,就差把应付两个字写在脸上。

可是,这人实在太好看了。

老板本能就笑了,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错过了拒绝的最佳时机,不禁懊恼:该死,她都活了半辈子的人了,居然还能被美色迷惑!

算了那就卖给你,但是只能取一坛啊,这可是咱酒楼的招牌,不能全便宜你这个浑小子。

浑小子温润笑了笑,拿出钱袋作礼:多谢掌柜的。

然后抱着酒坛就跑了,生怕掌柜的反悔,还顺便垃上了狼崽的手。

狼崽直接被震撼得瞠目结舌,任由沈歇拽着跑,也不知是不是碰巧,两人逆着人潮跑到了河边,正巧是放河灯的地方。

天色已经暗了,霓虹的灯火亮起,洒在了两人的身上,沈歇将酒坛收回,喘了口气,轻笑:任务完成,走吧。

他头发有些凌乱,额上出了些汗,刘海轻飘飘拂在脸上,有种破碎的美感。

近乎是鬼迷心窍的,狼崽抬手帮他理了理头发,认真而虔诚,沈歇微微一愣。

就在这时,爆竹声声,河面上映出了天空上的五彩绚烂,而在这纷杂的人间烟火之下,更是映出了两个人的身影。神界太子和妖族狼王,本该这辈子都没有交集,就算有,也该是针锋相对,永为敌人。

阿映。狼崽小声说。

沈歇眼角带着些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温和笑意:怎么了?

没什么。狼崽偏过头,就是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景色,我以前从来不敢想。

原来除了万鬼厮杀,以血为阶,还有这样一种惬意的活法,还有一个他可以拉住手的人。

如果可以一直这样,这妖王当不当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了,他可以永远做狼崽,趴在一个人的怀里呼呼大睡,安然地度过一辈子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好了我要开虐了(搓手手)

第113章 晋江独发

沈歇拿到佳酿,又因为被河灯的绚烂迷了眼,在凡间稍稍耽搁了一会,回到神界时,天色已晚,辰华已经在被窝里做他的美梦去了。

然后他就被沈歇残忍地叫醒。

干什么啊?火烧屁股了?辰华哀怨地揉揉眼睛,这大晚上的,真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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