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uran忽然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笔趣阁小说网www.tahara-phy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我要是再信,嗝,杜凯风那个傻逼,嗝,我就是傻—逼。”吴思源潮红着脸,拿着手里的啤酒又狠狠喝了一大口,再重重的放回了矮小的折迭木桌上。他面前已经摆了两个空的玻璃酒瓶,而第三个酒瓶也快见低了。

“咱们回去喝行吗?我觉得在这里喝,不是很合适……”高和在周围人的奇异眼光里觉得无地自容,只好感觉劝着吴思源回去。

毕竟——吴思源现在外表看上去不过是一个七八岁小孩的模样。比起原来的身材,现在整个人都想小了一号一样,脸上还有点肉,不像之前下巴尖尖的。而且因为脸小了,眼睛显得更加圆了,而且有着小孩子才有的纯洁清澈的目光。皮肤又白又嫩,头发颜色好像也浅了一点。整个人看上去可爱的不行,只让人想把它按在怀里狠狠蹂躏一番。所以现在在周围的店主顾客眼里,他们两个就像胡闹的年轻人带着自己年幼的弟弟出来喝酒一样。

但是吴思源说的话还是一样的不加遮掩,肚子里的坏水也一点儿都没减少。对高和的请求根本就当做没听见,还是用着他那稚嫩的童音狠狠骂着:“等我恢复了,看我回去不弄死他,嗝,我要把它抽筋扒皮,或者给他灌上,嗝,半斤春药。敢拿我试药,不想活了他,嗝”

心里想着,你自己要不是没搞清楚就乱吃东西,也不会发生这种事。而且看着他一副小孩样,他心里也觉得有点好笑。但是高和表面上还是安抚着,看着吴思源又要倒酒,试图阻止,但是失败了,只好又看着他一下子又喝了一杯。

整件事情其实就是,今天早上吴思源跑到杜凯风的实验室那边借机器,杜凯风看到他,就怂恿他试一试他新研究出来的据他说是“变年轻”的药(实际上就是自己研究着想当做助兴的情趣用药)。结果,凭着吴思源一向对新事物有着过度的好奇心的性格,也知道杜凯风不敢真的做什么出来害他,就也半信半疑的就这水吃了两片。

没想到,中午睡了一觉起来,发现自己就缩在一堆过大的衣物中,本来还以为谁恶作剧,后来才知道是自己变小了。下午体完检,在杜凯风抽了点血憋着笑研究了半天之后,发现也没有什么问题,三天后应该就变回来了。吴思源气的团团转也没有什么办法,只有晚上拖着自己的同事加男朋友高和出来喝闷酒加泄愤。

就这么边骂边喝,吴思源很快就醉的迷迷糊糊的。本来他这个人是十分爱喝也十分能喝的,但是现在想一个小孩一样的身体,实在是不太耐的住酒精的摧残。高和趁着他有点昏昏欲睡,赶紧结了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耽美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纹身

纹身

榴莲流心酥
我的身上突然出现了一片纹身,是两个名字。 他们中的一个是我的灵魂伴侣,而另一个将会是杀害我的凶手。 我无法分辨他们哪一个是哪一个。 但两个人都带给了我至高无上的肉体欢愉。 第一人称,3p,走心,有爱。 唐卿年x我x蒋翀夏(双星) (顺序有攻受意义) 剧情:肉 = 3:7 一句话:警察和模特和偶像男团成员性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耽美 完结 4万字
盛夏

盛夏

大大大西瓜
夏栀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跟表哥有任何交集,谁知道上大学还得住在他家,不仅在搬家的第一天被他拉进小巷子里咬,还夜夜被他爬上床恩爱厮磨,甚至,他还把自己的好哥们介绍给了她……
耽美 连载 5万字
我有特殊吸引大BOSS的能力

我有特殊吸引大BOSS的能力

一只鹅崽
在进入恐怖游戏之前,顾初是众人眼中的高岭之花,禁欲疏离,男神本神。 进入游戏后 顾初:“胡说,我明明是靠实力通关的!” 队友:“没错!” 看着像个大型挂件的大boss整个人挂在顾初身上要亲亲,要抱抱, 队友:“顾哥,加油!盘了他!” 顾初:“……”真香警告 小剧场: 巨婴单铭委屈的抱着顾初,“初初,你是不是更喜欢他,我不管,你不能喜欢他!” 精分后的单铭对顾初邪魅一笑,“小初,那个傻大个有什么值得
耽美 连载 5万字
爱“上”盲女(百合ABO)

爱“上”盲女(百合ABO)

被抓进笼
爱上盲女,各种意义上的爱上。 文案一: 夜半三更时人皆入睡好眠,医馆中鬼鬼祟祟偷闯进人来。此人有功夫在身,脚步极轻。 可…… 怯生生的声音响起:“谁……谁人?” 郎中不在家,他夫人今夜独自在此。桂魄商量道:“江湖中走路难免磕碰,夫人可要发善心帮我疗伤?” 未燃灯可那女子径直走来,等她靠近了桂魄发觉这人是个盲的,怪不得耳力极佳。她问:“夫人看不见?”那女人点头,为她包扎。 “那属实好。” 说完,女侠
耽美 完结 20万字
笨蛋美人的野儿子对我张开了腿[双]

笨蛋美人的野儿子对我张开了腿[双]

不瘟不火
烧成傻子的儿子和他的两个爹 吴大军在雨夜捡回了个漂亮小孩,认他做了野儿子。 不过吴大军养他不是为了给自己送老,他是个传统庄稼汉,从小没了爹妈,但时刻记着一个男人成家的本事就是讨到一个能生养的媳妇,他从捡到起就盘算着把这个小孩稍微养大点就卖掉,然后攒够本去娶个屁股大的媳妇。 这野儿子那晚上淋了大雨,病好了以后就傻了,没了常识也不会干活,索性长得漂亮脾气乖,家里多一口饭也不碍事。 吴大军教着这野儿子叫
耽美 连载 3万字
young man

young man

Fries
隔壁卡文卡飞了,于是试图写一个old fashion且不用动太多脑子的故事 a young an fro vil es to a en xd 理所当然的np
耽美 连载 1万字